在建筑垃圾的处理和再利用方面,德国、日本和新加坡走在前列。在德国,人们对垃圾的认识是:一旦善加利用,垃圾也是资源;在日本,对“建设副产物”的分类多达20多种,按照类别科学处理;新加坡则注重制定绿色建筑的标准,从源头上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德国:垃圾山变能源之丘

汉堡易北河畔有一座人工山,绿树掩映之中,白色的风电叶片缓缓转动。谁能想到,数十年前,这里是二战轰炸建筑瓦砾的堆场,此后又被用于堆积工业废料和城市垃圾。

从上世纪80年代起,政府用塑料防水膜覆盖垃圾山,铺上最厚3米的土层,种上植被。垃圾产生的沼气则收集起来转化为附近一家炼铜厂的部分用电来源。垃圾山成为汉堡的能源之丘,市民的景观公园。

根据德国法律,建筑垃圾生产链条中的每一个责任者,都需要为减少垃圾和回收再利用出力。目前,德国是建筑垃圾回收做得最好的国家之一,回收利用率达到87%。

日本:不同的建筑垃圾,不同的法律

建筑垃圾在日本的正式名称叫“建设副产物”。日本对“建设副产物”的细分多达20多种,处理不同种类副产物适用的法律也不同。比如杂草等按一般垃圾处理,木材、建筑污泥等按建筑垃圾处理,金属等按产业垃圾处理,石棉、荧光灯变压器等有毒有害物质按特别管理产业垃圾处理,建筑渣土则不归入垃圾。

减少施工现场垃圾产生和尽可能再利用是日本处理建筑垃圾的主要原则。日本对建筑垃圾的生产、分类、处理有严格的流程管理。施工队要向建筑公司总部提交对工程可能产生的垃圾估算、分类再利用和最终处理的详细计划,并将结果报告保存5年。截至2012年底,日本建筑垃圾的再资源化达96%,其中混凝土再资源化率高达99.3%。

新加坡:有限空间最大化利用

新加坡国家环境局数据显示,2014年全年该国产生的建筑垃圾总量为126.97万吨,其中得到回收利用的126万吨,回收率达到99%。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新加坡依赖全岛周围的垃圾填埋场来处置固体垃圾,但是到了70年代末期,土地空间有限迫使政府必须采取措施减少废物产生并提高回收利用率。

新加坡注重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与之相关的政府措施包括绿色与优雅建筑商计划和绿色建筑标志计划等。相关考核的指标包括节能、节水、环保、室内环境质量和其他绿色特征与创新5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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