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申报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含初始注册、延续、变更),不再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近段时间,“社保证明”在住建部发布的政策文件中频频出现。
- 10月8日起,企业在新申请、升级、延续、变更资质时,不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材料。
- 10月22日起,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不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 11月12日起,监理工程师初始、延续、变更注册时,不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 12月1日起,申报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含初始注册、延续、变更),不再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有朋友留言说,“挂证还没入冬,春天又来了”。真的会这样么?
“不提供社保证明”,并不意味着对“挂证”的查处会放松。相反,这或许预示着各地社保平台联网有望实现,接下来的查处力度有可能会加码。
1)监管重点转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很明显的一点就是,2018年开始,各地的资质动态核查中,开始增加重点核查项目经理等主要负责人现场履职、社保缴费证明(1–3个月)的要求。
2)信息共享:2018年,河南郑州通过社保管理平台,核实考生的社保信息与报名单位是否一致。结果,一建审核通过率15.5%,二建审核通过率18.4%。
文件中,住建部多次提到“充分运用信息共享等手段核实申请人员社保等信息的真实性”。
有哪些信息能实现共享呢?
像“四库一平台”数据、社保平台数据、工地实名制数据、报考建造师考试的数据、办理注册时的数据、投标时的信息记录、合同备案记录……
只是数据虽多、相对零散,没有形成“一张网”,或者说基本成型但还有漏洞没有补全。这些数据是跨部门的,完全打通需要一个过程,什么时间能成功”合体“,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无论早晚,这一天终究要到来,对于”挂证“的各位还是要早做准备,以免个人信用、执业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