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配电设计】(29条)
一.常见问题:低压配电系统中发电机供电的应急母线与正常工作母线无联络,应急母线平时处于冷备状态。
正确(或建议)做法:应急母线与工作母线之间如需联络时应设置联络断路器,同时与发电机电源进线断路器之间设置电气和机械联锁。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第4.4.13条1款。
二.常见问题:低压配电系统设计中配电柜配出回路数量不符合生产厂标准,配电箱,配电柜使用混乱。
正确(或建议)做法:配电箱,柜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a:电压,电流,最大分断容量等电气参数的要求;
b:尽量选用标准配置,安装间隔不应超出柜体的最大安装空间;
c:安装间隔的总电流不应大于柜内分支母线的额定电流;
d:配电箱尺寸不宜太大,以不影响安装检修和操作。当配出回路较多时应采用柜体落地安装。
三.常见问题:发电机房,储油间及燃气锅炉房等场所的电气设计要求。
正确(或建议)做法:
1.燃气锅炉房,直燃机房等属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的2区,应按爆炸性气体环境电气装置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应采用隔爆型灯具,插座和控制盘;可采用铜芯导线穿镀锌焊接钢管明配,并做好隔离密封;
2.发电机房,储油间属于火灾危险环境的21区,应按火灾危险环境内电气装置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固定安装的灯具防护级别不低于IP2X配电柜,接线盒的防护级别不低于IP5X,可采用铜芯导线穿钢管或刚性塑料管配线也可穿钢管明配。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四.常见问题:从室外引入的电源线路在室内没设置隔离电器。
正确(或建议)做法:由建筑物外引入的配电线路,应在室内靠近进线点便于操作维护的地方设置隔离电器。
1.由市电引入的低压电源线路,应在电源箱的受电端设置具有隔离和保护功能的电器;
2.由本单位变电所引入的专用电源回路,受电端可设置不具保护功能的隔离开关电器;树干式配电回路的各受电端均应装设带保护和隔离功能的开关电器。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第6.0.10条。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第7.1.4条3.4款。
五.常见问题:消防负荷与非消防负荷不应共用配电回路,重要的消防负荷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自动切换装置。
正确(或建议)做法: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回路供电,并应有明显标志。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风机等重要消防用电设备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住宅走道应急照明可与走道公共照明共用双电源切换箱。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11.1.4条,第11.1.5条。
六.常见问题:低压配电级数有的工程多于四级。
正确(或建议)做法:低压系统的配电级数从变压器二次侧到用电设备之间不宜超过三级。民用建筑内非重要负荷可适当增加级数。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第7.1.4条。
七.常见问题:竖向干线配电回路中配电箱数量超过六个。
正确(或建议)做法:
1.当配电干线采用链式配电时,每一回路设备不宜超过5台,总容量不宜超过10KW,容量较小的插座,采用链式配电时,数量可适当增加;
2.高层建筑可采用树干式配电或分区树干式配电,但应符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7.1.4条中相关规定。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第6.0.4条。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第7.1.4条。
八.常见问题:低压配电系统母线联络开关柜内计量表计选择不当。
正确(或建议)做法:
1.联络柜内不宜设置计量表计;
2.如果有计量要求应分别计量送,受电的电量,应采用能双向计量的表计或两只具有止逆功能的表计分别计量。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J63-1990第3.1.7条。
九.常见问题:变电所低压侧电容补偿柜内保护装置电流选择不满足要求。
正确(或建议)做法:低压电容器的开关设备,保护装置及导体的长期允许电流不应小于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5倍。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第5.1.2条。
十.常见问题:由两台变压器供电的母线联络开关柜中隔离电器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正确(或建议)做法:
1.当低压配电系统采用固定式开关柜时,其中断路器等开关设备的电源侧应装设隔离电器或同时具有隔离功能的开关电器;
2.当低压配电系统采用固定式开关柜时,母线联络断路器的两侧均应装设隔离电器;与外部配电所做低压联络时,进线断路器的两侧也应装设隔离电器;
3.当采用抽出式配电柜或抽出式断路器时可不装设隔离电器。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第3.2.16条。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第4.4.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