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选择错误。

2. 未明确底部加强区的层数或标高。

3. 底部带转换层的高层建筑结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取错。根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第10.2.2条:带转换层的高层建筑结构,其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应从地下室顶板算起,宜取至转换层以上两层且不宜小于房屋高度的1/10。

4. 底部加强区,设置的约束边缘构件不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第7.2.15条。(包括箍筋及Lc的长度)

5. 板顶负筋为Ф6@200,不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015年版)第9.1.6条。即:按简支边或非受力边设计的现浇混凝土板,当与混凝土梁、墙整体浇筑或嵌固在砌体墙内时,应设置板面构造钢筋,并符合下列要求:

1 钢筋直径不宜小于8mm,间距不宜大于200mm,且单位宽度内的配筋面积不宜小于跨中相应方向板底钢筋截面面积的1/3。与混凝土梁、混凝土墙整体浇筑单向板的非受力方向,钢筋截面面积尚不宜小于受力方向跨中板底钢筋截面面积的1/3。

2 钢筋从混凝土梁边、柱边、墙边伸入板内的长度不宜小于l0/4,砌体墙支座处钢筋伸入板内的长度不宜小于l0/7,其中计算跨度l0对单向板按受力方向考虑,对双向板按短边方向考虑。

3 在楼板角部,宜沿两个方向正交、斜向平行或放射状布置附加钢筋。

4 钢筋应在梁内、墙内或柱内可靠锚固。

6. 大跨度的梁、板没又进行裂缝的计算。

7. 计算时,框-剪结构、框架-核心筒结构、框支剪力墙结构中框架柱的地震剪力应分别按《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第8.1.4、9.2.3、10.2.16条进行调整。

8. 墙体拉接筋的问题:拉接筋的间距不是分布筋的倍数。(包括抗震墙的约束边缘构件的λ/2区)。

9.‘平法’绘图中,主梁在次梁作用处两边设的附加箍筋不在平面图中绘出,而在总说明中说明,施工单位根据什么确定主梁、次梁?施工时很容易设错或漏设。还有个别工程在主、次梁(或井字梁)交接处,两梁均设吊筋,设计人本身不能判断谁的集中力传给谁。

10. 以集中荷载为主时,框架梁设加密区、非加密区,往往导致非加密区箍筋不足。

11. 框架梁梁跨相差较大(大、小跨)时,应根据弯距包络图设计,有时小跨的负钢筋要通长设,这一点有的设计人重视不够。

12. 很多工程的楼梯绘图深度不能满足设计的要求。有的缺平面图,有的缺剖面图。个别楼梯净高不能满足规范的要求。

13. 钢筋的搭接长度不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015年版)根据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修正搭接长度的要求。

14.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率不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015年版)第8.5.1条的要求。

15. 框架梁均未设箍筋加密区,不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第6.3.2.4条。

16. 框支梁未设箍筋加密区,箍筋设置不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第10.2.8.7条。

17. 钢筋的锚固长度未区分钢筋的种类,不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015年版)第8.3.1条。

18. 宽大于300mm(小于350mm)的框架梁在加密区往往不能满足箍筋肢距的要求。

箍筋肢距的要求见《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015年版)第11.3.8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修订版)第6.3.4条;《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第6.3.5条。

19. 抗震等级为特一、一、二级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普通钢筋时,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且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并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20. 高层建筑结构不应采用全部为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抗震设计时,筒体和一般剪力墙承受的第一振型底部地震倾覆力矩不宜小于结构总底部地震倾覆力矩的50%。

21. 个别结构构件的抗震等级的提高设计人重视不够,主要有:

A.抗震设计时,短肢剪力墙的抗震等级应比《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规定的剪力墙的抗震等级提高一级。

B.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当转换层的位置设置在3层及3层以上时,其框支柱、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抗震等级应按《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的规定提高一级。

C.抗震设计时,带加强层高层建筑结构的加强层及其相邻层的框架柱和核心筒剪力墙的抗震等级应提高一级。

D.错层高层建筑,错层处的框架柱和剪力墙的抗震等级应提高一级。

E.联体高层建筑抗震设计时,连接体与连接体相邻的结构构件的抗震等级应提高一级。

以上提高原抗震等级为特一级则不再提高。

22. 基础梁采用平法标注时,没有基础梁的构造要求。

23. 井字梁布置过密,现浇板由于穿管、防火等原因无法减小板厚,造成板大部分配筋为构造配筋,不满足经济合理的要求。(例:2.6m双向井字梁,板厚为120mm)。

24. 个别工程的构件承载力不满足规范的要求。

25. 现浇板配筋的伸入板内长度不够。

26. 楼层的最大位移于平均位移的比值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第3.7.3条的规定。

27. 框支剪力墙结构,转换层上部结构与下部结构的侧向刚度变化不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附录E的要求。

28. B级高度的高层建筑结构及复杂高层建筑结构应按《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规定进行计算。

29. 框支梁压剪力墙时的锚固不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规定。

30. 连梁的宽度与墙厚不同,连梁的箍筋异常。(Ф40@150、Ф28@50等)

31. 现浇挑檐、雨罩等外露结构应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015年版)第8.1.1条附注设置伸缩缝,即伸缩缝间距不宜大于12m。

32. 顶层楼板应按《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第3.6.3条进行设计。即:顶层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20mm,宜双层双向配筋。

33. 内折角梁,纵筋宜在受压区锚固,见《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015年版)第9.2.12条。

34. 采用过期作废图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ncrete structures of tall building
JGJ 3-2010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0年10月21日
实施日期:2011年10月0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788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的公告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JGJ3-2010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ks10086520@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