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消防水系统设置概况
① 室外消火栓系统
② 室内消火栓系统
③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④ 湿式化学自动灭火系统
⑤ 气体灭火系统
⑥ 超细干粉灭火弹
⑦ 建筑灭火器系统
6.2 消防水系统设置概述——消防用水量标准
1、消防水源为市政供水,市政为为一路供水,消防水池储存室外消火栓部分。
2、木棉花酒店要求消防储水量为864 m3,消防水池内储存冷却塔补水量约70 m3,故消防水池总有效容积约934 m3。
6.3 消防水系统设置概述—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Ø 室外消火栓系统
1)室外消火栓系统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给。
2)因本项目只有一路供水,故需在倒流防止器前设置一个室外消火栓。
3)室外消火栓将沿建筑外围的消防车道设置,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不超过150m。
4)消防水池在室外附近设置吸水井,吸水井需设置在室外消防车道旁,一般间距为0.5m~2m,吸水井距室外水泵结合器的距离最好在15m~40m之前,以方便消防车取水和加压供水
Ø 室内消火栓系统
1)酒店消防水泵房内设置两台室内消火栓水泵(一用一备),为了方便调试,在室内消防水泵的出水口提供直读式流量计。
2)室内消火栓供水系统竖向不分区。
3)酒店塔楼屋顶设置18立方消防水箱及室内消火栓系统稳压设备。
4)室外设有2套地上式消防水泵接合器,置于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每套水泵接合器流量为:10~15L/s。
6.4 消防水系统设置概述—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系统,由酒店消防水泵房内设置两台自动喷淋水泵(一用一备)供水,为了方便调试,在自动喷淋水泵的出水口提供直读式流量计。
2)酒店竖向不分区,湿式报警阀组放置在B1F酒店消防水泵房内。
3)酒店塔楼屋顶设置18立方消防水箱及自动喷淋系统稳压设备。
4)柴油发电机房、锅炉房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油箱间采用超细干粉灭火弹。
5)在室外设有4套地上式消防水泵接合器,置于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每套水泵接合器流量为:10~15L/s。
6)酒店区域自动喷淋头均采用快速响应喷头,除特别说明外,喷头的动作温度为68℃。中危险I级酒店精装修区域采用隐蔽式喷头。
7)酒店的布草筒内须设置喷淋头,布置在顶部、底部和隔层布置。布草筒里的自动喷淋系统需要设置独立的垂直立管,以及相应的控制阀和水流指示器。
8)游泳池正上方可不设置隐蔽式喷淋头。
6.5
其它
Ø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覆盖区域
高低压变配电房
IT网络机房
Ø 建筑灭火器
根据灭火器配置场所火灾种类和火灾危险等级,配置相应类型、规格和数量的灭火器。
Ø 火灾重点区域(仓储、厨房、燃气管井、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强电管井等)消防安全保护措施及设计考虑;
1) 消防控制室采用简易预作用喷淋系统,楼宇自控控制室(工程部)、AV控制室、卫星电视机房和手机信号机房等采用自动喷淋系统,喷头尽量避开主要设备上方。
2) 电梯机房和卫星电视机房采用超细干粉灭火弹保护。
3) 厨房的排油烟罩内设置厨房油烟罩专用灭火系统(湿式化学自动灭火系统),系统启动时应联动制停燃气供应及消防报警系统联网。
4) 变配电房 – 设置气体灭火系统﹑感温及感烟探测器﹑消防电话﹑灭火器及声光报警器等。
5) 电气竖井 – 设置感烟探测器及灭火器。
6) 发电机房 – 设置喷淋系统﹑感温探测器及灭火器,其内油箱间采用超细干粉灭火弹保护。
7) 锅炉房 – 设置喷淋系统﹑防爆型感温探测器及灭火器,其内油箱间采用超细干粉灭火弹保护。
6.6 消防电系统
消防控制中心:
Ø 木棉花酒店采用集中报警系统。酒店消防控制室设置在地下一层(消防控制室与安防控制室合用)。
消防系统组成:
Ø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及消防广播系统;
Ø 气体灭火系统(变配电室、IT机房设置);
Ø 湿式化学自动灭火系统(厨房排油烟罩内设置);
Ø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Ø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系统;
Ø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Ø 消防电源监控系统;
Ø 防火门监控系统。
6.7
消防电系统
消防电系统设计特殊要求:
Ø 客房及员工宿舍设置带蜂鸣器底座的感烟探测器。
Ø 燃气总表间、燃气管道、厨房、锅炉房等设置可燃气探测器。
Ø 厨房、锅炉房等设备敷设设置一氧化碳探测器,并在厨房、锅炉房就地设置报警警铃。
Ø 疏散楼梯间底层和顶层设置一个感烟探测器。
Ø 布草井顶端内需设置一个感烟探测器。
Ø 电梯井道顶端需设置感烟探测器。
Ø 高噪声后场区(包括制冷机房、锅炉房、变配电室、发电机房、洗衣房、厨房等设置声光警报器)。
Ø 消防喇叭采用手拉手方式布线,不可采用三通形式接线,需采用带有金属后盖消防喇叭。
Ø 楼梯间内广播竖向回路连接,为独立的回路,隔层设置广播喇叭。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系统:
Ø 以下区域的最低地面照度需达到11lux:楼梯、楼梯平台、楼层转换区、拐弯位置、交叉路口、应急楼梯间门(走道侧)、着火风险区域比如厨房和公共聚集区以及后场区(设备机房、给排水/喷淋机房、变配电/变压器房等)的安全疏散出口门。
Ø 整栋建筑内的消防设备/设施、消防控制盘和手动报警按钮等操作面的最低地面照度需达到5.4 lux。
Ø 公共区域沿疏散路径的平均地面照度需达到5.4lux,并且在任何一点均不低于3lux。
Ø 应急照明启动后,在蓄电池电源供电时的持续工作时间不低于60min。
Ø 除公共区外,大型设备机房如制冷机房、生活水泵房等设置应急照明,满足酒店应急照明要求。
Ø 应急照明平时不亮,火灾或者停电状态下强制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