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工程是使用砖石砌筑而成的建筑类型,在工程建设中应用广泛,但由于操作不规范,经常出现通不过竣工验收的情况,想要一次通过竣工验收,一定要审查好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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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砌体的表面平整度、垂直度、灰缝厚度或砂浆饱满度不合格

以上“四度”如果不合格,会造成砌块与砂浆的粘结受到破坏,影响到砌体的整体性和承载力。校正力争在砂浆初凝前进行,各个岗位都应做到随砌随查,及时校正。校正越早则越容易修正,校正不得在终凝后进行。

2、砌体砌筑时未按要求留置预埋洞

若未按要求留置预埋洞,使用时有些施工方会在砌体工程完成后开凿,这是不可行的,会影响砌体整体的质量。所以在施工前应认真审查各专业图纸,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检查以及隐蔽工程验收,严禁砌体工程完成后再开凿。

3、砌体顶面没有进行硬找平和软坐浆

若不进行硬找平和软坐浆会导致构件与支承面之间存在缝隙,导致结构整体性差,应注意在砌体顶面采用1:2水泥砂浆找平,达到规定强度后,再铺设一层水泥砂浆,凝结之后再安装构件,注意控制构件底部能均匀压在软砂浆上,不留空隙。

4、不同品种水泥混合拌制砂浆

不同品种的水泥混合使用会导致材料物理性能发生变化,甚至出现强度降低现象,严重的会导致质量事故,故严禁不同品种水泥混合使用。应注意加强管理,按品种、强度等级、出厂日期、批号等指标将水泥分类,明确标记。还应标明“待检”、“已检”、“合格”、“不合格”等结果,使用水泥前仔细核查类型。

5、临时部位设置不合格

临时部位设置不合格会导致整体质量不合格。实际施工中,临时间断部位高差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临时洞口顶部应设置过梁,应预埋水平拉结筋,净宽度应小于1m。

6、砂浆质量不合格

常见问题有随意更改配合比、存放时间过长等,这些问题会导致砂浆强度降低,进而导致砌体承载力不足。施工前应通过试验室确定配合比,严禁施工方随意更改;砂浆应随拌随用,气温较高时,更应采取少拌多次的办法。

11 子分部工程验收
11.0.1 砌体工程验收前,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 设计变更文件;
2 施工执行的技术标准;
3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 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条文说明] GB5020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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