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审查各楼层或各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位置、宽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1.1每个防火分区以及同一防火分区的不同楼层的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当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时,是否符合规范规定的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条件。

5.1.2确定疏散的人数的依据是否准确、可靠。

5.1.3安全出口的最小疏散净宽度,除符合消防设计标准外,还应符合其他建筑设计标准的要求。

5.1.4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净宽度是否与疏散走道、疏散楼梯梯段的净宽度相匹配。

5.1.5建筑内是否存在要求独立或分开设置安全出口的特殊场所。

5.2审查疏散楼梯和疏散门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2.1疏散楼梯的设置形式和数量、位置、宽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2.2疏散楼梯的防排烟条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疏散楼梯的围护结构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是否符合要求,不得以防火卷帘代替;防烟楼梯间前室面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2.3疏散楼梯在建筑的地上、地下部分应分隔,在避难层应错位或断开,其他楼层应上、下位置一致。

5.2.4疏散门的数量、宽度和开启方向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3审查疏散距离和疏散走道的宽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4审查避难走道、避难层和避难间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4.1根据建筑物使用功能、建筑高度审查该建筑是否需要设置避难层(间)。

5.4.2避难层(间)的设置楼层、平面布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4.3避难层(间)的防火、防烟等消防设施、有效避难面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4.4避难层(间)的疏散楼梯和消防电梯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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