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疏散距离是控制安全疏散设计的基本要素,疏散距离越短,人员的疏散过程越安全。该距离的确定既要考虑人员疏散的安全,也要兼顾建筑功能和平面布置的要求,对不同火灾危险性场所和不同耐火等级建筑有所区别。


一,GB 50016-20143.7.4

​厂房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3.7.4的规定

表3.7.4厂房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m)

二,GB 50016-2014
5.5.17
(强)

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5.5.17的规定。



表5.5.17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m)

(注:1建筑内开向敞开式外廊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5m。2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敞开楼梯间的直线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5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3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

2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当层数不超过4层且未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15m处。

疑:​大于4层的建筑楼梯不临外墙时,允许的最远距离?

3房间内任一点至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5.5.17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4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当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0m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距离可分别增加25%

(1本表的注是针对各种情况对表中规定值的调整,对于一座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且符合注1或注2的要求时,其疏散距离是按照注3的规定增加后,再进行增减。如一设有敞开式外廊的多层办公楼,当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为40+5=45(m);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该疏散距离可为40×(1+25%)+5=55(m)。

2对于建筑首层为火灾危险性小的大厅,该大厅与周围办公、辅助商业等其他区域进行了防火分隔时,可以在首层将该大厅扩大为楼梯间的一部分。考虑到建筑层数不大于4层的建筑内部垂直疏散距离相对较短,当楼层数不大于4层时,楼梯间到达首层后可通过15m的疏散走道到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本条中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场所,包括开敞式办公区、会议报告厅、宴会厅、观演建筑的序厅、体育建筑的入场等候与休息厅等,不包括用作舞厅和娱乐场所的多功能厅。本条第4款中有关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的疏散距离,当需采用疏散走道连接营业厅等场所的安全出口时,可以按室内最远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该疏散走道的长度分别增加25%。条文中的“该场所”包括连接的疏散走道。如:当某营业厅需采用疏散走道连接至安全出口,且该疏散走道的长度为10m时,该场所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可为30×(1+25%)+10×(1+25%)=50(m),即营业厅内任一点至其最近出口的距离可为37.5m,连接走道的长度可以为12.5m,但不可以将连接走道上增加的长度用到营业厅内。)


三,GB 50016-20145.5.29(强)

住宅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通疏散走道的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5.5.29的规定。

表5.5.29住宅建筑直通疏散走道的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m)

(注:1开向敞开式外廊的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5m。2直通疏散走道的户门至最近敞开楼梯间的直线距离,当户门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5m;当户门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3住宅建筑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4跃廊式住宅的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应从户门算起,小楼梯的一段距离可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0倍计算。)

2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在首层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层数不超过4层时,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15m处。

3​户内任一点至直通疏散走道的户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5.5.29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注:跃层式住宅,户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梯段水平投影长度的1.50倍计算。)

(跃廊式住宅用与楼梯、电梯连接的户外走廊将多个住户组合在一起,而跃层式住宅则在套内有多个楼层,户与户之间主要通过本单元的楼梯或电梯组合在一起。跃层式住宅建筑的户外疏散路径较跃廊式住宅短,但套内的疏散距离则要长。因此,在考虑疏散距离时,跃廊式住宅要将人员在此楼梯上的行走时间折算到水平走道上的时间,故采用小楼梯水平投影的1.5倍计算。为简化规定,对于跃层式住宅户内的小楼梯,户内楼梯的距离由原来规定按楼梯梯段总长度的水平投影尺寸计算修改为按其梯段水平投影长度的1.5倍计算。)

​问:别墅等叠层住宅户内最远点的疏散距离的设计依据不明确。期望达成行业共识。

答:户内任一点至其直通疏散走道的户门的距离不应大于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注:跃层式住宅,户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梯段水平投影长度的1.50倍计算。)如上述距离还是不满足,户内的楼梯应做成敞开楼梯间或封闭楼梯间。户内任一点至楼梯间的距离不应大于规范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

四,GB 50016-2014
5.3.6

​餐饮、商店等商业设施通过有顶棚的步行街连接,且步行街两侧的建筑需利用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步行街两侧建筑内的疏散楼梯应靠外墙设置并宜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直接通至步行街;首层商铺的疏散门可直接通至步行街,步行街内任一点到达最近室外安全地点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60m。步行街两侧建筑二层及以上各层商铺的疏散门至该层最近疏散楼梯口或其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7.5m

五,GB 50016-2014
5.4.11(强)

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当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²时,该层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门。每个分隔单元内的任一点至最近直通室外的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本规范表5.5.17中有关多层其他建筑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注:室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0倍计算。)

六,GB 50016-2014
5.5.10

​高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从任一疏散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

​释:高层公共建筑设剪刀楼梯间,任一疏散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

七,GB 50016-2014
5.5.15
(强)

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内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外,“其他公共建筑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筑面积小于50m²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0m,或由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m、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²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0m。”的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

释: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内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外他公共建筑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筑面积不小于50M2且不大于200M2时,可设一个净宽度不小于1.40m疏散门,但由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m。

八,GB 50016-2014
5.5.25(强)

住宅建筑安全出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²,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2 建筑高度大于27m、不大于54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²,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0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3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建筑,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释:

1,​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设一个安全出口时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不大于650m²,并且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大于15m。

2,​建筑高度大于27m、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设一个安全出口时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不大于650m²,并且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大于10m。

九,GB 50016-2014
5.5.28

​住宅单元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任一户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

释:住宅单元设剪刀楼梯间,​任一户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

十,GB 50016-2014
6.4.14

​避任一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的门至该避难走道最近直通地面的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60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buildings

GB 50016-2014(2018年版)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5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18第35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附条文说明] GB50016-2014(201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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