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9
2 术 语 10
3 地面类型 12
3.1 基本规定 12
3.2 常用建筑地面 15
3.3 清洁、洁净、防尘和防菌地面 16
3.4 防静电地面 17
3.5 耐磨和耐撞击地面 17
3.6 防腐蚀地面 18
3.7 防油渗地面 20
3.8 其他地面 21
4 地面的垫层 24
4.1 地面垫层类型的选择 24
4.2 地面垫层的要求 24
5 地面的地基 26
6 地面的构造 28
附录A 面层、结合层、填充层的厚度及找平层的厚度和隔离层的层数 32
附录B 混凝土垫层厚度 38
附录C 混凝土垫层厚度计算 40
本规范用词说明 47
引用标准名录 48
附:条文说明 49
1 总 则 53
3 地面类型 54
3.l 基本规定 54
3.2 常用建筑地面 55
3.3 清洁、洁净、防尘和防菌地面 59
3.4 防静电地面 61
3.5 耐磨和耐撞击地面 61
3.6 防腐蚀地面 62
3.7 防油渗地面 64
3.8 其他地面 64
4 地面的垫层 68
4.2 地面垫层的要求 68
5 地面的地基 70
6 地面的构造 72
附录A 面层、结合层、填充层的厚度及找平层的厚度和隔离层的层数 76
附录B 混凝土垫层厚度 81
附录C 混凝土垫层厚度计算 84
3.2.1 公共建筑中,经常有大量人员走动或残疾人、老年人、儿童活动及轮椅、小型推车行驶的地面,其地面面层应采用防滑、耐磨、不易起尘的块材面层或水泥类整体面层。
3.2.2 公共场所的门厅、走道、室外坡道及经常用水冲洗或潮湿、结露等容易受影响的地面,应采用防滑面层。
3.8.5 不发火花的地面,必须采用不发火花材料铺设,地面铺设材料必须经不发火花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8.7 生产和储存食品、食料或药物的场所,在食品、食料或药物有可能直接与地面接触的地段,地面面层严禁采用有毒的材料。当此场所生产和储存吸味交强的食物时,地面面层严禁采用散发异味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