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2007年8月30日
目录 1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2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2
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划拨 3
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3
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4
第一节 一般规定 4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4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5
第四节 房屋租赁 6
第五节 中介服务机构 6
第五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6
第六章 法律责任 7
第七章 附则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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