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05-2020 1
1 总则 16
2 术语和符号 17
2.1 术语 17
2.2 符号 18
3 基本规定 20
4 原材料及成品验收 22
4.1 一般规定 22
4.2 钢板 22
4.3 型材、管材 23
4.4 铸钢件 24
4.5 拉索、拉杆、锚具 16
4.6 焊接材料 26
4.7 连接用紧固标准件 27
4.8 球节点材料 29
4.9 压型金属板 29
4.10 膜结构用膜材 31
4.11 涂装材料 31
4.12 成品及其他 32
5 焊接工程 33
5.1 一般规定 33
5.2 钢构件焊接工程 33
5.3 栓钉(焊钉)焊接工程 39
6 紧固件连接工程 41
6.1 一般规定 41
6.2 普通紧固件连接 41
6.3 高强度螺栓连接 42
7 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 44
7.1 一般规定 44
7.2 切割 44
7.3 矫正和成型 45
7.4 边缘加工 51
7.5 球节点加工 52
7.6 铸钢件加工 55
7.7 制孔 57
8 钢构件组装工程 59
8.1 一般规定 59
8.2 部件拼接与对接 59
8.3 组装 60
8.4 端部铣平及顶紧接触面 63
8.5 钢构件外形尺寸 64
9 钢构件预拼装工程 73
9.1 一般规定 73
9.2 实体预拼装 73
9.3 仿真模拟预拼装 75
10 单层、多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 76
10.1 一般规定 76
10.2 基础和地脚螺栓(锚栓) 76
10.3 钢柱安装 79
10.4 钢屋(托)架、钢粱(桁架)安装 81
10.5 连接节点安装 85
10.6 钢板剪力墙安装 86
10.7 支撑、檩条、墙架、次结构安装 87
10.8 钢平台、钢梯安装 89
10.9 主体钢结构 90
11 空间结构安装工程 92
11.1 一般规定 92
11.2 支座和地脚螺栓(锚栓)安装 92
11.3 钢网架、网壳结构安装 94
11.4 钢管桁架结构 96
11.5 索杆制作 97
11.6 膜单元制作 99
11.7 索杆安装 100
11.8 膜结构安装 101
12 压型金属板工程 102
12.1 一般规定 102
12.2 压型金属板制作 102
12.3 压型金属板安装 104
12.4 固定支架安装 107
12.5 连接构造及节点 109
12.6 金属屋面系统 109
13 涂装工程 111
13.1 一般规定 111
13.2 防腐涂料涂装 111
13.3 连接部位涂装及涂层缺陷修补 113
13.4 防火涂料涂装 115
14 钢结构分部竣工验收 117
附录A 钢材复验检测项目与检测方法 119
附录B 紧固件连接工程检验项目 122
附录C 金属屋面系统抗风揭性能检测方法 127
附录D 防腐涂装工艺评定 132
附录E 厚涂型防火涂料涂层厚度测定方法 136
附录F 钢结构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 138
附录G 钢结构工程有关观感质量检查项目 140
附录H 钢结构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41
附录J 钢结构工程计量方法 163
本标准用词说明 165
引用标准名录 166
附:条文说明 168
1 总则 173
3 基本规定 174
4 原材料及成品验收 178
4.1 一般规定 178
4.2 钢板 178
4.3 型材、管材 179
4.4 铸钢件 179
4.5 拉索、拉杆、锚具 179
4.6 焊接材料 180
4.7 连接用紧固标准件 180
4.8 球节点材料 181
4.9 压型金属板 181
4.10 膜结构用膜材 181
4.11 涂装材料 182
4.12 成品及其他 182
5 焊接工程 183
5.1 一般规定 183
5.2 钢构件焊接工程 183
5.3 栓钉(焊钉)焊接工程 186
6 紧固件连接工程 187
6.2 普通紧同件连接 187
6.3 高强度螺栓连接 187
7 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 190
7.2 切割 190
7.3 矫正和成型 190
7.4 边缘加工 191
7.5 球节点加工 191
7.6 铸钢件加工 192
7.7 制孔 192
8 钢构件组装工程 194
8.2 部件拼接与对接 194
8.3 组装 194
8.5 钢构件外形尺寸 194
9 钢构件预拼装工程 195
9.1 一般规定 195
9.2 实体预拼装 195
10 单层、多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 196
10.1 一般规定 196
10.2 基础和地脚螺栓(锚栓) 196
10.3 钢柱安装 197
10.5 连接节点安装 197
10.6 钢板剪力墙安装 198
10.7 支撑、檩条、墙架、次结构安装 198
10.8 钢平台、钢梯安装 198
10.9 主体钢结构 198
11 空间结构安装工程 199
11.2 支座和地脚螺栓(锚栓)安装 199
11.3 钢网架、网壳结构安装 199
11.4 钢管桁架结构 200
11.5 索杆制作 200
11.6 膜单元制作 200
11.7 索杆安装 201
12 压型金属板工程 202
12.2 压型金属板制作 202
12.3 压型金属板安装 202
12.4 固定支架安装 203
12.5 连接构造及节点 203
13 涂装工程 204
13.1 一般规定 204
13.2 防腐涂料涂装 204
13.3 连接部位涂装及涂层缺陷修补 204
13.4 防火涂料涂装 205
4.2.1 钢板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钢板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且应进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厚度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质量证明文件全数检查;抽样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4.3.1 型材和管材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型材和管材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且应进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厚度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质量证明文件全数检查;抽样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4.4.1 铸钢件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铸钢件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且应进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端口尺寸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质量证明文件全数检查;抽样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4.5.1 拉索、拉杆、锚具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拉索、拉杆、锚具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且应进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尺寸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质量证明文件全数检查;抽样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4.6.1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焊接材料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且应进行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质量证明文件全数检查;抽样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4.7.1 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应随箱带有扭矩系数检验报告,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随箱带有紧固轴力(预拉力)检验报告。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且应分别进行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质量证明文件全数检查,抽样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5.2.4 设计要求的一、二级焊缝应进行内部缺陷的无损检测,一、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和检测要求应符合表5.2.4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超声波或射线探伤记录。
注:二级焊缝检测比例的计数方法应按以下原则确定:工厂制作焊缝按照焊缝长度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不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小于200mm时,应对整条焊缝探伤;现场安装焊缝应按照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且不应少于3条焊缝。
6.3.1 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含涂层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其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附录B执行。
检验方法:检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及复验报告。
8.2.1 钢材、钢部件拼接或对接时所采用的焊缝质量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质量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熔透焊缝,对直接承受拉力的焊缝,应采用一级熔透焊缝。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超声波探伤报告。
11.4.1 钢管(闭口截面)构件应有预防管内进水、存水的构造措施,严禁钢管内存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2.3 防腐涂料、涂装遍数、涂装间隔、涂层厚度均应满足设计文件、涂料产品标准的要求。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不应小于150μm,室内不应小于125μm。
检查数量:按照构件数抽查10%,且同类构件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用干漆膜测厚仪检查。每个构件检测5处,每处的数值为3个相距50mm测点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平均值。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应为-25μm。
13.4.3 膨胀型(超薄型、薄涂型)防火涂料、厚涂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及隔热性能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有关耐火极限的要求,且不应小于-200μm。当采用厚涂型防火涂料涂装时,80%及以上涂层面积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有关耐火极限的要求,且最薄处厚度不应低于设计要求的85%。
检查数量:按照构件数抽查10%,且同类构件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膨胀型(超薄型、薄涂型)防火涂料采用涂层厚度测量仪,涂层厚度允许偏差应为-5%。厚涂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采用本标准附录E的方法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