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1 总则 11
2 术语和符号 12
2.1 术语 12
2.2 符号 14
3 城镇内涝防治系统 16
3.1 一般规定 16
3.2 技术要求 17
3.3 雨水量 18
4 源头减排设施 20
4.1 一般规定 20
4.2 渗透设施 22
4.3 转输设施 26
4.4 调蓄设施 27
5 排水管渠设施 29
5.1 一般规定 29
5.2 管渠系统 29
5.3 管渠调蓄设施 32
6 排涝除险设施 33
6.1 一般规定 33
6.2 城镇水体 33
6.3 调蓄设施 34
6.4 行泄通道 35
7 运行维护 37
7.1 一般规定 37
7.2 日常维护 37
7.3 应急管理 38
附录A 内涝防治设计报告 40
附录B 内涝防治设计校核 42
本规范用词说明 45
引用标准名录 46
附:条文说明 47
1 总则 50
3 城镇内涝防治系统 52
3.1 一般规定 52
3.2 技术要求 55
3.3 雨水量 57
4 源头减排设施 62
4.1 一般规定 62
4.2 渗透设施 65
4.3 转输设施 70
4.4 调蓄设施 71
5 排水管渠设施 73
5.1 一般规定 73
5.2 管渠系统 75
5.3 管渠调蓄设施 77
6 排涝除险设施 78
6.1 一般规定 78
6.2 城镇水体 79
6.3 调蓄设施 81
6.4 行泄通道 82
7 运行维护 84
7.1 一般规定 84
7.2 日常维护 84
7.3 应急管理 85
附录A 内涝防治设计报告 87
附录B 内涝防治设计校核 88
3.2.2 当地区整体改建时,对于相同的设计重现期,改建后的径流量不得超过原有径流量。
4.1.9 严禁在地表污染严重的地区设置具有渗透功能的源头减排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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