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共分17 章和7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供电与配电、余热电站、厂区线路、电解整流所、军间电力设计基本规定、重有色金属冶炼厂车间电力设计、氧化铝厂车间电力设计、铝电解车间电力设计、钱铁与工业硅厂车间电力设计、炭素厂车间电力设计、氟化盐厂车间电力设计、稀有金属冶炼厂车间电力设计、硬质合金厂车间电力设计、半导体材料厂车间电力设计、公用设施电力设计等。

GB50673-2011 1

1 总则 15

2 术语 16

3 供电与配电 19

3.1 负荷分级与供电电源 19

3.2 高压供配电系统 21

3.3 无功补偿 25

3.4 电能质量要求 26

3.5 变电所与配电所 28

3.6 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 31

3.7 电测量仪表装置 40

3.8 防火与蓄油设施 44

3.9 对相关专业的要求 46

4 余热电站 49

4.1 一般规定 49

4.2 电气部分 49

4.3 对相关专业的要求 50

5 厂区线路 52

5.1 一般规定 52

5.2 电缆线路 53

5.3 架空线路 63

6 电解整流所 66

6.1 一般规定 66

6.2 供电电源与接线系统 66

6.3 整流机组的选择及谐波治理 67

6.4 控制、保护与测量 72

6.5 母线、设备配置及接地 78

6.6 交流所用电系统 82

6.7 直流所用电系统 82

6.8 对相关专业的要求 83

7 车间电力设计基本规定 86

7.1 配电系统 86

7.2 配电设备 88

7.3 控制与保护 89

7.4 配电线路 97

7.5 电测量仪表 101

7.6 电气照明 101

7.7 建构筑物防雷 103

7.8 配电室与控制室 104

8 重有色金属冶炼厂车间电力设计 106

8.1 一般规定 106

8.2 原料车间 106

8.3 焙烧与烧结车间 107

8.4 熔炼车间 107

8.5 浸出过滤与净液车间 113

8.6 电解车间 114

8.7 对相关专业的要求 115

9 氧化铝厂车间电力设计 118

9.1 一般规定 118

9.2 原料车间 119

9.3 烧结与焙烧车间 120

9.4 高压溶H{与熟料溶出车间 121

9.5 分解过滤与蒸发车间 121

10 铝电解车间电力设计 123

10.1 电解车间 123

10.2 铝锭铸造车间 125

11 镁钛与工业硅厂车间电力设计 126

11.1 一般规定 126

11.2 氯化竖式炉、钛熔矿炉与纯硅炉 127

12 炭素厂车间电力设计 129

12.1 一般规定 129

12.2 电煅烧炉 130

12.3 石墨化炉 131

13 氟化盐厂车间电力设计 133

14 稀有金属冶炼厂车间电力设计 134

15 硬质合金厂车间电力设计 136

16 半导体材料厂车间电力设计 139

17 公用设施电力设计 142

17.1 空气压缩机站 142

17.2 水泵站 142

17.3 发生炉煤气站 143

17.4 氢气站 145

17.5 氧气站 145

17.6 实验室和化验室 146

17.7 充电站 147

17.8 静电滤清器电源装置 147

17.9 大中型风机 150

附录A 有色金属冶炼厂一级负荷用电设备表 151

附录B 有色金属冶炼厂三级负荷用电设备表 154

附录C 整流机组继电保护整定计箅 155

附录D 整流机组短路阻抗计算 156

附录E 三氯氢硅合成炉工频感应线圈计算 158

附录F 有色金属冶炼厂环境特征 160

附录G 有色金属冶炼厂一般照明照度标准 163

本规范用词说明 166

引用标准名录 167

附:条文说明 169

1 总则 174

3 供电与配电 176

3.1 负荷分级与供电电源 176

3.2 高压供配电系统 179

3.3 无功补偿 185

3.4 电能质量要求 188

3.5 变电所与配电所 189

3.6 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 191

3.7 电测量仪表装置 194

3.8 防火与蓄油设施 196

3.9 对相关专业的要求 196

4 余热电站 197

4.1 一般规定 197

4.2 电气部分 197

4.3 对相关专业的要求 198

5 厂区线路 199

5.1 一般规定 199

5.2 电缆线路 200

5.3 架空线路 204

6 电解整流所 206

6.1 一般规定 206

6.2 供电电源与接线系统 206

6.3 整流机组的选择及谐波治理 209

6.4 控制、保护与测量 215

6.5 母线、设备配置及接地 217

6.6 交流所用电系统 219

6.7 直流所用电系统 219

6.8 对相关专业的要求 219

7 车间电力设计基本规定 221

7.1 配电系统 221

7.2 配电设备 223

7.3 控制与保护 225

7.4 配电线路 232

7.5 电测量仪表 233

7.6 电气照明 233

7.7 建构筑物防雷 234

7.8 配电室与控制室 235

8 重有色金属冶炼厂车间电力设计 236

8.1 一般规定 236

8.2 原料车问 236

8.3 焙烧与烧结车间 237

8.4 熔炼车间 237

8.5 浸出过滤与净液车间 243

8.6 电解车间 243

8.7 对相关专业的要求 244

9 氧化铝厂车间电力设计 246

9.1 一般规定 246

9.2 原料车间 248

9.3 烧结与焙烧车问 249

9.4 高压溶出与熟料溶出车间 250

9.5 分解过滤与蒸发车间 250

10 锅电解车间电力设计 251

10.1 电解车间 251

10.2 铝锭铸造车间 254

11 镁钛与工业硅厂车间电力设计 255

11.1 一般规定 255

11.2 氯化竖式炉、钛熔矿炉与纯硅炉 256

12 炭素厂车间电力设计 257

12.1 一般规定 257

12.2 电煅烧炉 257

12.3 石墨化炉 258

13 氟化盐厂车间电力设计 260

14 稀有金属冶炼厂车间电力设计 261

15 硬质合金厂车间电力设计 263

16 半导体材料厂车间电力设计 266

17 公用设施电力设计 269

17.1 空气压缩机站 269

17.2 水泵站 269

17.3 发生炉煤气站 270

17.4 氢气站 271

17.5 氧气站 271

17.6 实验室和化验室 272

17.7 充电站 273

17.8 静电滤清器电源装置 273

17.9 大中型风机 276

5.2.14 电缆直埋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4 直埋敷设的电缆,严禁平行敷设于地下管道的正上方或下方。电缆之间和电缆与管道、道路、构筑物等相互间允许最小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的有关规定。

5.2.18 电缆的敷设场所存在火灾隐患时,应在空间距离和安装结构上,采取以下防火措施

4 在隧道、沟、竖井、夹层等封闭式电缆通道中,不得布置热力管道,严禁敷设易燃气体或易燃体的管道。

7.3.28 220/380V TN系统配电回路的接地故障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2 供电给手握式电气设备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末端线路或插座回路切断故障回路的时间,不应大于0.4s。

8.6.2 直流母线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4 电解车间内的直流母线,当电压高子120V时,对地高度不应小于2.2m。当对地高度不符合要求时可加装栅栏,加栅栏后对地高度不应小于1.9m。当电压较低时,对地高度应符合不妨碍通行及便于安装维护的要求。

14.0.10 氧化铍转管炉应采用晶闸管调功器进行温度控制。控制柜必须安装在与管炉间相邻的控制室内。控制室和管炉间应设玻璃隔断,并应密封,控制室应设正压通风。

15.0.10 冷、热等静压机的配电及控制设备应安装于近旁的专用控制室内。专用控制室与设备机房之间的观察窗口应选用高强度抗异物冲击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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