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共分10 章和3 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厂址选择、化工区总体布置、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管线综合布置、绿化设计、运输设计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

GB50489-2009 1

1 总则 9

2 术语 10

3 厂址选择 13

3.1 一般规定 13

3.2 技术要求 15

3.3 居住区 16

4 化工区总体布置 17

4.1 一般规定 17

4.2 交通运输 20

4.3 公用工程设施 24

4.4 仓储设施 24

4.5 居住区 25

4.6 施工基地及施工用地 27

4.7 固体废物堆场 27

5 总平面布置 29

5.1 一般规定 29

5.2 生产设施 33

5.3 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35

5.4 仓储设施 41

5.5 运输设施 43

5.6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 44

6 竖向设计 47

6.1 一般规定 47

6.2 设计标高的确定 48

6.3 阶梯式竖向设计 50

6.4 场地排水 51

6.5 土(石)方工程 53

7 管线综合布置 54

7.1 一般规定 54

7.2 地下管线 55

7.3 地上管线 57

8 绿化设计 65

8.1 一般规定 65

8.2 绿化布置及植物选择 66

8.3 卫生防护林带 70

9 运输设计 72

9.1 一般规定 72

9.2 企业铁路 73

9.3 厂内道路及汽车运输 79

9.4 企业码头 86

10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88

附录A 投资强度、建筑系数、厂区利用系数和工厂容积率的计算 90

附录B 土壤松散系数 94

附录C 厂区绿地率的计算规定 96

本规范用词说明 98

附:条文说明 99

1 总则 102

2 术语 103

3 厂址选择 104

3.1 一般规定 104

3.2 技术要求 109

3.3 居住区 111

4 化工区总体布置 112

4.1 一般规定 112

4.2 交通运输 116

4.3 公用工程设施 119

4.4 仓储设施 122

4.5 居住区 123

4.6 施工基地及施工用地 125

4.7 固体废物堆场 125

5 总平面布置 127

5.1 一般规定 127

5.2 生产设施 139

5.3 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142

5.4 仓储设施 147

5.5 运输设施 149

5.6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 150

6 竖向设计 154

6.1 一般规定 154

6.2 设计标高的确定 156

6.3 阶梯式竖向设计 158

6.4 场地排水 158

6.5 土(石)方工程 159

7 管线综合布置 161

7.1 一般规定 161

7.2 地下管线 165

7.3 地上管线 171

8 绿化设计 173

8.1 一般规定 173

8.2 绿化布置及植物选择 175

8.3 卫生防护林带 179

9 运输设计 181

9.1 一般规定 181

9.2 企业铁路 183

9.3 厂内道路及汽车运输 190

9.4 企业码头 194

10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96

3.1.13 厂址不应选择在下列地段或地区:

1 地震断层及地震基本烈度高于9度的地震区。

4 国家或地方规定的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及历史文物古迹保护区。

5 对飞机起降、电台通信、电视传播、雷达导航和天文、气象、地震观测以及军事设施等有影晌的地区。

6 供水水源卫生保护区。

8 不能确保安全的水库,在库坝决溃后可能淹没的地区。

9 在爆破危险区范围内。

11 有严重放射性物质污染影晌区。

12 全年静风频率超过60%的地区。

3.2.5 当企业遭受洪水淹没后,会引起爆炸或导致毒液、毒气、放射性等有喜物质大量泄漏、扩散时,其防洪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中、小型化工企业的企业规模应按提高两级确定。

2 特大、大型化工企业,尚应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

3.2.6 当厂址位于山坡或山脚处时,应避开受山洪威胁的地段,并应对山坡的稳定性等作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4.1.14 化工区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出口,应布置在当地生活饮用水取水口的下游,其距离应符合水源卫生保护的有关要求。

4.2.5 化工区内经常运输易燃、易爆及有毒危险品道路的最大纵坡不应大于6%。

4.3.3 化工区总变电站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2 地区架空线路,严禁穿越生产区。

4.4.2 临江、河、湖、海岸边布置的可燃液体、液化烃的储罐区,应位于临江、河、湖、海的城镇、居住区、工厂、船厂以及码头、重要桥梁、大型锚地等的下游,并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液体流入水体的措施。液化烃储罐外壁距通航江、河、湖、海岸边的距高不应小于25m。可燃液体储罐距水体的距离,应满足防洪、安全卫生防护以及城镇水域岸线规划控制蓝线管理等要求。

5.3.6 氧(氮)气站的布置,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 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2 空分设备的吸风口,应位于二氧化碳气体发生源、乙炔站和电石渣场及散发其他烃类和尘埃等设施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5.3.9 乙炔站的布置,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031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严禁布置在易被水淹没的地段。

2 不应布置在人员集中活动场所和主要交通地段。

3 与空分装置的吸风口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的有关规定。

4 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

5.4.3 可燃液体和液化经储罐区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6 与罐区无关的管线、输电线严禁穿越罐区。

5.4.6 液氯储罐、实瓶库及灌装站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及地势较低的开阔地带。

2 应远离厂区主干道、易燃和易爆的生产、储存和装卸设施,与人员集中活动场所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50m。

3 地上液氯储罐的地坪应低于周围地面0.3~0.5m,或在储罐周围做高出地坪0.3~0.5m的围堰。

4 实瓶库应有装车站台及便于运输的道路。

5.4.7 金属钠(钾)仓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应布置在人员集中活动场所。

2 不应布置在产生大量水雾设施附近,并不应布置在产生大量水雾设施的全年盛行风向的下风侧。

3 应位于不易受潮湿的场所,仓库四周应设置排水设施。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ks10086520@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