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共分12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运输信号系统分类与设计原则,区段、进路与联锁设计,信号机,道岔与转辙装置,车位传感器与元线收发信装置,联锁设备与测控分站,显示装置与控制台,电掘与线缆,调度中心站等。
GB50388-2016 1
1 总则 10
2 术语 11
3 基本规定 16
4 运输信号系统分类与设计原则 17
4.1 运输信号系统分类 17
4.2 设计原则 17
5 区段、进路与联锁设计 21
5.1 区段设计 21
5.2 进路设计 22
5.3 联锁设计 23
6 信号机 28
7 道岔与转辙装置 30
8 车位传感器与元钱收发信装置 32
9 联锁设备与测控分站 35
10 显示装置与控制台 37
11 电源与线缆 39
12 调度中心站 41
附录A 运输信号平面布置图与联锁关系表 42
附录B 设备图形符号 79
附录C 运输信号设计常用字符代号 84
本规范用词说明 88
附:条文说明 89
2 术语 92
3 基本规定 93
4 运输信号系统分类与设计原则 94
4.1 运输信号系统分类 94
4.2 设计原则 94
5 区段、进路与联锁设计 96
5.1 区段设计 96
5.2 进路设计 97
5.3 联锁设计 98
6 信号机 100
7 道岔与转辙装置 102
8 车位传感器与无线收发信装置 103
9 联锁设备与测控分站 106
10 显示装置与控制台 107
11 电服及线缆 108
12 调度中心站 109
附录A 运输信号平面布置阁与联锁关系表 110
3.0.5 煤矿井下机车车辆运输信号系统和电路设计应满足故障导向安全的要求,不得危及行车安全。
5.3.10 轨道运输信号系统中,敌对进路严禁同时建立,敌对信号严禁同时开放。无轨胶轮车运输信号系统中,常闭模式和循环模式下,敌对进路严禁同时建立,敌对信号严禁同时开放。
6.0.3 信号机灯光显示意义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红色灯光必须用于表示关闭信号;当信号机出现不正常显示或灯光熄灭时,应为关闭信号。关闭信号时,严禁机车车辆进入该信号机或停车线后方;严禁用红色闪光或其他红色动态发光的形式作为开放信号。
7.0.4 系统控制范围内的电控道岔的表示信息应能准确反映道岔位置和密贴状态。
10.0.6 发生道岔四开、挤岔、冒进信号等事故时,显示装置或控制台应有声光报警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