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共分11章和5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城市配电网规划、城市配电网供电电源、城市配电网络、高压配电网、中压配电网、低压配电网、配电网二次部分、用户供电、节能与环保。

GB50613-2010 1

1 总则 13

2 术语 14

3 城市配电网规划 17

3.1 规划依据、年限和内容、深度要求 17

3.2 规划的编制、审批与实施 18

3.3 经济评价要求 18

4 城市配电网供电电源 20

4.1 一般规定 20

4.2 城市发电厂 20

4.3 分布式电源 20

4.4 电源变电站 21

5 城市配电网络 22

5.1 一般规定 22

5.2 供电分区 22

5.3 电压等级 22

5.4 供电可靠性 23

5.5 容载比 24

5.6 中性点接地方式 24

5.7 短路电流控制 25

5.8 网络接线 26

5.9 无功补偿 28

5.10 电能质量要求 29

6 高压配电网 31

6.1 高压配电线路 31

6.2 高压变电站 40

7 中压配电网 44

7.1 中压配电线路 44

7.2 中压配电设施 46

7.3 中压配电设备选择 48

7.4 配电设施过电保护和接地 49

8 低压配电网 51

8.1 低压配电线路 51

8.2 接地 52

8.3 低压配电设备选择 53

9 配电网二次部分 55

9.1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 55

9.2 变电站自动化 57

9.3 配电自动化 58

9.4 配电网通信 59

9.5 电能计量 59

10 用户供电 63

10.1 用地负荷分级 63

10.2 用户供电电压选择 63

10.3 供电方式选择 64

10.4 居民用电负荷计算 64

10.5 对特殊电力用户供电的技术要求 65

11 节能与环保 67

11.1 一般规定 67

11.2 建筑节能 67

11.3 设备及材料节能 67

11.4 电磁环境影响 68

11.5 噪声控制 68

11.6 污水排放 69

11.7 废气排放 69

附录A 高压配电网接线方式 70

附录B 中压配电网接线方式 76

附录C 弱点线路等级 80

附录D 公路等级 81

附录E 城市住宅用电负荷需要系数 82

本规范用词说明 83

引用标准名录 84

附:条文说明 86

1 总则 91

2 术语 92

3 城市配电网规划 94

3.1 规划依据、年限和内容、深度要求 94

3.2 规划的编制、审批与实施 95

3.3 经济评价要求 96

4 城市配电网供电电源 98

4.1 一般规定 98

4.2 城市发电厂 98

4.3 分布式电源 98

4.4 电源变电站 99

5 城市配电网络 100

5.1 一般规定 100

5.2 供电分区 100

5.3 电压等级 101

5.4 供电可靠性 102

5.5 容载比 102

5.6 中性点接地方式 102

5.7 短路电流控制 103

5.8 网络接线 105

5.9 无功补偿 106

5.10 电能质量要求 106

6 高压配电网 107

6.1 高压配电线路 107

6.2 高压变电站 110

7 中压配电网 114

7.1 中压配电线路 114

7.2 中压配电设施 117

7.3 中压配电设备选择 119

7.4 配电设施过电保护和接地 119

8 低压配电网 121

8.1 低压配电线路 121

8.2 接地 121

8.3 低压配电设备选择 122

9 配电网二次部分 123

9.1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 123

9.2 变电站自动化 123

9.3 配电自动化 123

9.4 配电网通信 124

9.5 电能计量 124

10 用户供电 125

10.1 用地负荷分级 125

10.2 用户供电电压选择 125

10.3 供电方式选择 125

10.4 居民用电负荷计算 126

10.5 对特殊电力用户供电的技术要求 126

11 节能与环保 129

11.1 一般规定 129

11.2 建筑节能 129

11.3 设备及材料节能 129

11.4 电磁环境影响 129

11.5 噪声控制 131

11.6 污水排放 131

11.7 废气排放 131

附录A 高压配电网接线方式 133

附录B 中压配电网接线方式 134

附录C 弱点线路等级 135

附录D 公路等级 136

附录E 城市住宅用电负荷需要系数 137

6.1.2 架空配电线路跨越铁路、道路、河流等设施及各种架空线路交叉或接近的允许距离应符合表6.1.2的规定。

297-210

 

6.1.5 直埋敷设的电缆,严禁敷设在地下管道的正上方或正下方,电缆与电缆或电缆与管道、道路、构筑物等相互间的允许最小距离应符合表6.1.5的规定。

6.1.5-419.339

6.1.5续表-4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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