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42-2002 1

1 总则 10

2 术语 11

3 基本规定 14

3.1 质量管理 14

3.2 材料设备管理 14

3.3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5

4 室内给水系统安装 19

4.1 一般规定 19

4.2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20

4.3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 22

4.4 给水设备安装 22

5 室内排水系统安装 25

5.1 一般规定 25

5.2 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25

5.3 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29

6 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安装 32

6.1 一般规定 32

6.2 管道及配件安装 32

6.3 辅助设备安装 33

7 卫生器具安装 36

7.1 一般规定 36

7.2 卫生器具安装 38

7.3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 39

7.4 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 40

8 室内采暖系统安装 42

8.1 一般规定 42

8.2 管道及配件安装 42

8.3 辅助设备及散热器安装 45

8.4 金属辐射板安装 47

8.5 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 47

8.6 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 48

9 室外给水管网安装 50

9.1 一般规定 50

9.2 给水管道安装 50

9.3 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检安装 54

9.4 管沟及井室 55

10 室外排水管网安装 57

10.1 一般规定 57

10.2 排水管道安装 57

10.3 排水管沟及井池 59

11 室外供热管网安装 60

11.1 一般规定 60

11.2 管道及配件安装 60

11.3 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 63

12 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水系统安装 64

12.1 一般规定 64

12.2 建筑中水系统管道及辅助设备安装 64

12.3 游泳池水系统安装 65

13 供热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 67

13.1 一般规定 67

13.2 锅炉安装 67

13.3 辅助设备及管道安装 72

13.4 安全附件安装 75

13.5 烘炉、煮炉和试运行 78

13.6 换热站安装 79

14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80

附录A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82

附录B 检验批质量验收 83

附录C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84

附录D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85

附录E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86

附录F 本规范用词说明 87

条文说明 88

3 基本规定 91

3.1 质量管理 91

3.2 材料设备管理 92

3.3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92

4 室内给水系统安装 94

4.1 一般规定 94

4.2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95

4.3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 96

4.4 给水设备安装 97

5 室内排水系统安装 98

5.1 一般规定 98

5.2 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98

5.3 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100

6 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安装 101

6.1 一般规定 101

6.2 管道及配件安装 101

6.3 辅助设备安装 102

7 卫生器具安装 103

7.1 一般规定 103

7.2 卫生器具安装 103

7.3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 104

7.4 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 104

8 室内采暖系统安装 105

8.1 一般规定 105

8.2 管道及配件安装 105

8.3 辅助设备及散热器安装 107

8.4 金属辐射板安装 107

8.5 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 108

8.6 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 108

9 室外给水管网安装 110

9.1 一般规定 110

9.2 给水管道安装 110

9.3 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安装 112

9.4 管沟及井室 113

10 室外排水管网安装 115

10.1 一般规定 115

10.2 排水管道安装 115

10.3 排水管沟与井池 116

11 室外供热管网安装 118

11.1 一般规定 118

11.2 管道及配件安装 118

11.3 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 119

12 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水系统安装 120

12.1 一般规定 120

12.2 建筑中水系统管道及辅助设备安装 120

12.3 游泳池水系统安装 121

13 供热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 122

13.1 一般规定 122

13.2 锅炉安装 123

13.3 辅助设备及管道安装 125

13.4 安全附件安装 126

13.5 烘炉、煮炉和试运行 127

13.6 换热站安装 128

14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29

3.3.3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3.3.16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4.1.2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4.2.3 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检验方法: 检查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

4.3.1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检验方法: 实地试射检查。

5.2.1 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检验方法:满水15min 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5min,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8.2.1 管道安装坡度,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气、水同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同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及凝结水管道,坡度应为3‰\’ 不得小于2‰;

2 气、水逆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逆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坡度不应小于5‰;

3 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为1%,坡向应利于排气和泄水。

检验方法: 观察,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8.3.1 散热器组对后,以及整组出厂的散热器在安装之前应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如设计无要求时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小于0.6MPa。

8.5.1 地面下敷设的盘管埋地部分不应有接头。

检验方法: 隐蔽前现场查看。

8.5.2 盘管隐蔽前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 倍,但不小于0.6MPa。

检验方法:稳压1h 内压力降不大于自0.05MPa且不渗不漏。

8.6.1 采暖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j~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蒸汽、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1MPa 作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3 MPa。

2 高温热水采暖系统,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4MPa。

3 使用塑料管及复合管的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2MPa 作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4MPa 。

检验方法: 使用铜管及复合管的采暖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2MPa ,降至工作压力后检查,不渗、不漏。

使用塑料管的采暖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1h 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 ,然后降压至工作压力的1.15 倍,稳压2h,压力降不大于0.03MPa ,同时各连接处不渗、不漏。

8.6.3 系统冲洗完毕应充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室温应满足设计要求。

9.2.7 给水管道在竣工后,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饮用水管道还要在冲洗后进行消毒,满足饮用水卫生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冲洗水的浊度,查看有关部门提供的检验报告。

10.2.1 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

检验方法: 用水准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11.3.3 管道冲洗完毕应通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当不具备加热条件时,应延期进行。

检验方法: 测量各建筑物热力入口处供回水温度及压力。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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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4 锅炉的高低水位报警器和超温、超压报警器及联锁保护装置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和有效。

检验方法: 启动、联动试验井作好试验记录。

13.5.3 锅炉在烘炉、煮炉合格后,应进行48h 的带负荷连续试运行,同时应进行安全阀的热状态定压检验和调整。

检验方法:检查烘炉、煮炉及试运行全过程。

13.6.1 热交换器应以最大工作压力的1.5 倍作水压试验,蒸汽部分应不低于蒸汽供汽压力加0.3MPa;热水部分应不低于0.4MPa。

检验方法:在试验压力下,保持10min 压力不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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