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宅设两个疏散门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为了解决户内疏散距离不足的问题,另外是为了解决一个户门不能同时连接两个安全出口的问题。

1,图示剪刀梯须满足限制条件:户门及北侧楼梯间门应能自行关闭,开敞阳台门与楼梯间门直线距离不小于2米,图中北侧楼梯间门应采用防火门。(黄德祥老师答疑说满足以上条件可以认为是满足规范要求的。)

2,户内疏散距离不满足5.5.29的,应设的二个出口解决疏散距离的问题。

3,按5.5.25,5.5.26的要求应设置两个安全出口​,或按5.5.28应设剪刀梯的住宅。设一个户门只能到达其中1个安全出口时,住宅则应设另外一个户门向另一个安全出口疏散,如图示。

如果从一个户门能方便的到达任一安全出口,疏散距离符合要求,则只需要设一个出口。


​(二)问:塔式高层住宅设置剪刀楼梯间,其中一部楼梯经过户门外公共区域进入,另外一部楼梯分别从不同的户内进入,无法在公共区域寻找第二安全出口。—这种情况不符合疏散原理,但是地方消防局一直是同意的。期望达成行业共识。


答:
此问题常见于竖向设置的剪刀楼梯,通过阳台、凹廊兼做防烟前室,连通住户的门需做乙级防火门,且疏散过程中无任何一层可通过公共部位通到另一个楼梯,存在安全隐患,山东省公安厅消防局曾开过会议不予认可。如地方消防部门同意,尊重其意见。

附:

一,GB 50016-2014
5.5.29

住宅建筑的户内任一点至直通疏散走道的户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22/20米,设喷淋增加25%)。

二,GB 50016-2014
5.5.25住宅建筑安全出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²,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2建筑高度大于27m、不大于54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0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3建筑高度大于54m的建筑,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三,GB 50016-20145.5.26

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个单元设置一座疏散楼梯时,疏散楼梯应通至屋面,且单元之间的疏散楼梯应能通过屋面连通,户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当不能通至屋面或不能通过屋面连通时,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


四,GB 50016-2014
5.5.28

住宅单元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任一户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采用防烟楼梯间。2 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3
楼梯间的前室不宜共用;共用时,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 4
楼梯间的前室或共用前室不宜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楼梯间的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0,且短边不应小于2.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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