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十面埋伏 危机四伏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社会普遍关心和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其中,工业和建筑业产生的垃圾,正以每天数以万吨计的速度侵蚀着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人们在享受城市文明的同时,也遭受着“垃圾围城”、“雾霾笼罩”的困扰和伤害。这个困局我们该如何破解?

我国建筑垃圾的现状与分析

我国是世界上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每年20亿m²新建面积,消耗了全世界53%的水泥、48%的铁矿石、47%的煤。在“拆一次创造了GDP,盖一次又创造了GDP” 这种急功近利政绩观的引导下,建筑的平均“寿命”只有25~30年,建筑垃圾已占到垃圾总量的30%~40%,其利用率不到3%,每年相当于生活垃圾5倍的建筑垃圾亟待处理。

建筑垃圾主要是指旧城改造过程中拆除旧建筑和建筑物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其中80%以上的建筑垃圾是废混凝土、废砖瓦、废旧装修材料、扬尘物等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危害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占用大量的土地。

按照垃圾平均产出量折算,每新建1万平方米建筑,就产出建筑垃圾400~600吨;每拆除1万m2旧楼,就产出建筑垃圾约5000~7000吨。据统计资料,北京奥运会筹建期间,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达4000万吨,奥运会后回落到2000万吨左右;上海世博会筹建期间,年产生2000多万吨的建筑垃圾;苏州近年由于城市建设和老城区改造,每年产生750万吨建筑垃圾;深圳每年产生近1000万吨建筑垃圾;广州每年产生1400万吨建筑垃圾。各大省会级城市每年产出建筑垃圾近千万吨,十几年来建筑垃圾总存量达几十亿吨。按照国际测算法,每万吨建筑垃圾占用填埋场的土地1亩,我国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填埋占地面积就要超过10万亩。现有建筑垃圾除极少量处理后用于工程回填外,均采用简单的占地填埋处理。

2. 污染环境。

工程施工在清运和堆放过程中都会产生遗撒和粉尘、灰砂飞扬等造成环境污染,而绝大部分建筑垃圾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处理,这些建筑垃圾被堆放和填埋在城市周围后,不仅占用土地,而且造成土壤沙化、土壤肥力下降,影响农产品的生长、产量和质量,更为严重的是造成河流堵塞,排涝困难,特别是其中含有各种重金属、有害放射性物质和化学物质严重腐蚀和污染的地表水,通过雨水渗漏严重腐蚀和污染地下水,危害极大,对人类的生存环境构成极大的威胁。

3. 引发连锁社会问题。

城镇化是一个外扩的过程,有朝一日,当需要在建筑垃圾填埋的土地上进行建设时,建筑成本将大大提高,如果缺乏长远规划,被填埋的建筑垃圾根本无法作为地基使用,还要面临建筑垃圾再转移的问题。而且一味拆旧建新割裂了城市历史文脉,削弱了城市文化传承,千城一面,成为“钢筋混凝土的森林”,城市风貌遭到严重的破坏;大量的房屋拆迁极易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等。

建筑垃圾污染问题日趋严重,但目前,我国对建筑垃圾的处理,基本处于无序管理状态,大多数城市的建筑垃圾中只有10%被运往指定的消纳场所,其余的或被随意倾倒,或被运往非法运营的填埋地进行简单处理。其主要原因是:

1. 建筑垃圾基本没有分类收集,拆迁承包商仅分拣价值高的金属部分,其余全部混在一起当作垃圾处理,增大了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难度。

2. 缺少专业的建筑垃圾回收处理机构,全国大多数城市对每年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至今没有专业的回收机构,由于很难实现盈利,投资商对回收建筑废弃物不感兴趣。

3. 我国建筑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较落后,缺乏有市场竞争力的制备工艺和产品。

4. 政府对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力度不大,法规不健全,建筑废弃物处理企业的成长环境非常艰难。近几年也出台了一系列涉及建筑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等,明确有“谁生产,谁负责”的规定,但由于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容量有限,施工单位的建筑垃圾走正规渠道根本无法得到有效处理,大多数建筑垃圾都被施工单位采用违规途径私下处理了,一般都是倾倒在郊区荒地或洼地,甚至占有耕地,也催生了一大批非法偷运处理建筑垃圾的从业队伍。

破解建筑垃圾管理困局的建议

面对“垃圾围城”或者更确切地说“建筑垃圾围城”的困境,关键是要转变发展理念,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协调一致放在首要位置,转变发展方式,实现传统建筑业的转型升级。

1. 必须从降耗减排上抓起。

破解建筑垃圾污染困局,首先要抑制对建筑的过度消费和奢华消费,坚持“以适用为好”的原则,杜绝投资者借建筑物比“阔”、比“大”、比“齐”的心态,合理降低建筑平米资源消耗,从源头上减少资源耗费。同时,坚持保护性建设原则,落实中央“多种树、少拆房”的要求,增加绿地覆盖面积,减少对建筑物的大拆大建,保护山体、河流、人文景观,凸显自身特色和文化,避免“千城一面”,盲目贪大求洋。建议政府出台相应政策,鼓励低能耗建筑,形成全社会崇尚绿色节能、反对奢侈浪费的氛围。

2. 加快建筑工业化步伐。

积极推广绿色建筑体系。钢结构建筑具备“轻、快、好、省”四大特性,充分体现了绿色建筑的特征。钢结构与新型建材的集成建筑,适合标准化设计、工厂化制造、集成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和产业化服务的生产方式,工程的预制装配化程度较高,施工现场可做到“六无”,即现场无湿作业、无脚手架、无模板、无焊接、无建筑垃圾、无粉尘作业,是从源头上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目标的有效途径。建议在城乡建设中,大力推广钢结构建筑体系,并将钢结构建筑与生态城市建设和保障性住房结合起来,由此也可化解由于钢铁产能过剩带来的就业压力等民生问题,从根本上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推广工厂化预制、现场装配化施工的工业化建造方式,多渠道探索住宅工业化实现的途径和形式,推进建筑产品标准化。并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可重复利用的生产工具与周转材料,减少对树木、粘土等资源的耗费。

3. 大力发展垃圾处理产业。

推行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制度,建立专业的建筑垃圾回收处理机构,鼓励修旧利废,推广垃圾处理、垃圾发电、垃圾再生能源等建筑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水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变废为宝、化腐为奇的目标。

4. 创新体制机制。

减少建筑垃圾排放,必须通过综合治理,建立强有力的问责体制,破除传统粗放生产方式利益集团的阻碍,推进传统建筑生产方式的转型。建议由国家发改委牵头,住建部、环保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限期治理建筑垃圾污染的措施、目标,建立以国家环保部为查处建筑垃圾排放的执行体制,以建设主管部门为落实新型建筑体系补贴、减少建筑垃圾排放的考核指标治理体制,并出台相应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力度,突出实际效果。通过政府的积极作为,营造良好的机制和氛围,调动开发商、建筑企业和垃圾处理企业各层面提高资源利用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积极性。

5. 发展绿色建筑、绿色施工。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要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有效地处理好城镇化建设和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节时与保护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创建一种避免资源枯竭,减少环境污染和改善自然生态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新模式。开发商要自觉履行绿色责任,从规划、设计的源头推行绿色建造。施工企业要强化绿色施工意识,统筹和优化现场施工组织设计,积极推动科技进步,减少建设工地现场垃圾排放,提高绿色施工技术和水平。

他山之石

美国:从源头上减量

美国政府有法律规定:“任何生产有工业废弃物的企业,必须自行妥善处理,不得擅自随意倾卸。”这从源头上限制了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促使各企业主动寻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途径。

近些年,美国住宅营造商协会开始推广“资源保护屋”,其墙壁是用回收的轮胎和铝合金废料建成的,屋架所用的大部分钢料是从建筑工地回收来的,所用的板材是锯末和碎木料加上20%的聚乙烯制成的,屋面的主要原料是旧的报纸和纸板箱。

这种住宅不仅积极利用了废弃的金属、木料、纸板等回收材料,而且比较好地解决了住房紧张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另外,美国每年有1亿吨废弃混凝土被加工成骨料用于工程建设,实现了建筑垃圾的再利用。

韩国:修法促进建筑废弃物再利用

韩国在2002 年进行法案提议,并于2003 制定了《建设废弃物再生促进法》,2005 年、2006 年又先后进行了两次修订。其中包含了促进建筑废弃物再利用的三大推进政策:

一是提高循环骨料建设现场的实际再利用率;二是建筑废弃物减量化;三是妥善处理建设废气物。而且既明确了政府、企业的义务,又明确了对建筑垃圾处理企业资本、规模、设施、技术能力的要求。其所期待的效果就是防止进一步破坏自然环境,保障骨料供需的稳定,以及延长填埋场的寿命。

德国:明确地方政府是处理建筑垃圾责任主体

2007年底,德国有25万人在垃圾处理部门工作,垃圾处理部门的营业额超过500亿欧元。在德国,生产商和分销商在设计产品时必须考虑到能够降低垃圾产生率,并易于回收和处理。

为了更好地回收和再利用垃圾,德国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颁布了《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Closed Substance Cycle and Waste Management Act),并颁布了其他一系列法律法规。

在德国,建筑垃圾的回收率很高,占所有垃圾回收的比重也最高。这一方面得益于德国资源、能源、劳动的成本高,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其有效的监管,专注于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再次,从事设计和建造建筑物的人员也很注重物质的循环利用。

在德国,具体负责处理建筑垃圾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如制订建筑垃圾处理规划,州政府负责监管以实现德联邦政府或欧盟的目标。德国中央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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