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统设计

1、本项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采用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等组成。

2、系统可24小时不间断的对设备进行巡检,保证了整个系统运行在最佳状态,避免火灾发生时的逃生盲区,通过和消防报警设备的联动,获悉现场火警信息,

应急启动,使逃生人员\”安全、准确、迅速\”地选择安全通道疏散。

3、系统符合GB1794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和GB51309《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系统内设备及灯具均为同一厂家生产制造。

4、每台设备及灯具均具有独立地址码及控制芯片,可与控制器通过总线进行通信,真正实现“点式”控制,而非“段式”控制。

5、配电回路设计

(1)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输入及输出回路中不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输出回路严禁接入系统以外的开关装置、插座及其他负载。

(2)A型/B型灯具配电回路额定电流不大于6A/10A,回路配接的灯具额定功率总和不应大于配电回路额定功率的80%。回路末端电压不低于灯具额定工作电压的80%。

(2)应按防火分区、同一防火分区的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等为基本单元设置配电回路。

(3)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值守的区域和相关疏散通道,应单独设置配电回路。

(4)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室外疏散楼梯应单独设置配电回路。

(5)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至灯具输出回路,采用DC24V/36V(电源+通信)无极性二总线模式,线路采用耐火线缆。

6、系统应能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信,接收火灾报警信号,消防联动需火灾报警系统提供干接点/DC24V信号或标准接口及通信协议,系统能自动/手动进入应急状态。通信中断时,非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

7、针对不同建筑类型,系统应急持续工作时间参阅GB51309-3.2.4(1-6条)。

8、非火灾模式,在系统主电源断电后,可实现灯具应急点亮(应急不超过0.5h)。非火灾模式,当相应区域的正常照明电源断电后,可实现灯具应急点亮。

9、备用照明设计:避难间(层)及配电室、消防控制室、自备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值守的区域应同时设置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备用照明灯具可采用正常照明灯具,在火灾时应保持正常的照度。

二、设备技术要求

1、应急照明控制器:

(1)控制器采用工控机,散热良好,便于长时间稳定工作,安装在消防控制中心。

(2)控制器具有人机界面,方便客户有效管理,软件自主研发安全可靠,方便调试和维护,通信接口丰富,方便用户与监控设备及FAS系统进行接口连接。

(3)控制器24小时不间断对系统设备及灯具进行巡检。当系统内任一设备发生故障时,控制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排障后报警自动消除。

(4)系统具备月检、季检功能,能自动由主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然后自动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

(5)控制器主电由消防电源AC220V供给,控制器备用应急时间不小于180min。

(6)控制器与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通信回路采用NH-RVSP-2*1.5mm²-SC20/走弱电桥架。

(7)一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灯具的总数量不应大于3200个灯具(宜留有不少于10%的余量)。

2、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1)取自消防电源AC220V/50HZ,输出安全电压,切换时间:≤0.25S,采用分区域应急供电。

(2)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按输出电压等级,分为安全电压A型和非安全电压B型,回路不超过8路。

(3)具有可靠的输出过载保护、短路保护、电池过充电保护、电池过放电保护等保护功能。

(4)配接不同额定功率的灯具时,系统的持续应急时间不同,如:P额定配接功率30min*30min≈P额定配接功率90min*90min。

(5)每台电源均具有独立的地址编码,可与控制器主机进行通信。装置采用模块化设计,易于更换维护,保证系统可靠连续工作。

(6)回路配电通信模块具有数据采集及运算功能,能巡检所所带灯具的工作状态,并与控制器主机形成多级CPU工作模式,提高系统巡检速度和命令响应速度。

(7)集中电源安装在竖电井时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33,安装在隧道场所、潮湿场所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5。

3、消防应急标志灯:

(1)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不自带电池,自带独立ID地址。

(2)消防应急标志灯采用高亮度LED光源,其表面亮度应大于50cd小于300cd。

(3)工作电压为安全电压,采用宽电压范围设计,能实现巡检、常亮、频闪、灭灯等功能。

(4)标志灯面板采用高质量拉丝不锈钢材料,壁挂安装厚度不大于10mm;地面标志灯面板采用耐腐蚀性能强的304级不锈钢。

(5)地面标志灯内部构件均做防腐处理,防护等级IP67。地面标志灯由厂家提供专用预埋盒,接线,应提供专业防水接线盒。

(6)A型消防应急灯具通过无极性二总线(即供电+通信合用二总线)接入本区域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穿金属管敷设保护。

(7)灯具自带红外遥控编码功能,在现场通过手持式编码器通过总线或红外遥控可编辑地址,调整方向,设置默认属性,无需拆卸即可检测灯具状态。

(8)地面标志灯具间二总线采用耐腐蚀橡胶电缆,线径为2*2.5/4mm²,穿管敷设。灯具引出线与总线应采用挂锡焊接,并采用厂家配套专用防水接线盒进行连接并灌防水密封胶进行密封处理。

4、消防应急照明灯:

(1)消防应急照明灯采用LED光源,灯具不自带电池,自带独立ID地址。

(2)工作电压为安全电压,采用宽电压范围设计。

(3)A型消防应急灯具通过无极性二总线(即供电+通信合用二总线)接入本区域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穿金属管敷设保护。

(4)B型消防应急灯具电源线和通信线分设,并分管敷设。

(5)灯具采用非持续型工作模式,用于疏散照明,平时不点亮。不兼做日常照明。

(6)灯具自带红外遥控编码功能,在现场通过手持式编码器通过总线或红外遥控可编辑地址,调整方向,设置默认属性,无需拆卸即可检测灯具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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