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中地理编码的术语与定义、基本规定和地理编码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中管理部件和事件的地理编码,即使用规范的地点描述语言对管理部件和事件进行准确定位.城市其他管理应用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CJT215-2005 1 

1 范围 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 

3 术语和定义 5 

3.1 地点 5 

3.2 地点描述 5 

3.3 地点空间数据 5 

3.4 地理编码 5 

3.5 地名 5 

3.6 标准地名 5 

3.7 地址 6 

3.8 地名标牌 6 

3.9 街牌 6 

3.10 港牌 6 

3.11 门派 6 

3.12 楼牌 6 

3.13 地名 6 

3.14 区片 6 

4 基本规定 6 

4.1 一般规定 6 

4.2 地点空间数据基本要求 6 

5 地理编码规则 7 

5.1 基本地点名称规定 7 

5.2 地点描述的分段与组合规则 7 

5.3 地点的坐标表示 8 

附录A 基本地点名称示例 9 

附录B 规范的地点描述分段与组合示例 14 

附录C 地点空间数据示例 16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ks10086520@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