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10-2002 1

1 总则 9

2 术语 10

3 基本规定 11

4 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12

4.1 设备进场验收 12

4.2 土建交接检验 12

4.3 驱动主机 15

4.4 导轨 16

4.5 门系统 17

4.6 轿厢 17

4.7 对重(平衡重) 18

4.8 安全部件 18

4.9 悬挂装置、随行电缆、补偿装置 19

4.10 电气装置 19

4.11 整机安装验收 20

5 液压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24

5.1 设备进场验收 24

5.2 土建交接检验 24

5.3 液压系统 24

5.4 导轨 25

5.5 门系统 25

5.6 轿厢 25

5.7 平衡重 25

5.8 安全部件 25

5.9 悬挂装置、随行电缆 25

5.10 电气装置 26

5.11 整机安装验收 26

6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30

6.1 设备进场验收 30

6.2 土建交接检验 30

6.3 整机安装验收 31

7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35

附录A 土建交接检验记录表 36

附录B 设备进场验收记录表 37

附录C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38

附录D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39

附录E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40

本规范用词说明 41

条文说明 42

1 总则 44

2 术语 45

3 基本规定 46

4 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47

5 液压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49

6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50

4.2.3 井道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底坑底面下有人员能到达的空间存在,且对重(或平衡重)上未设有安全钳装置时,对重缓冲器必须能安装在(或平衡重运行区域的下边必须)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上;

2 电梯安装之前,所有层门预留孔必须设有高度不小于1.2m的安全保护围封,并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

3 当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大于11m时,其间必须设置井道安全门,井道安全门严禁向井道内开启,且必须装有安全门处于关闭时电梯才能运行的电气安全装置。当相邻轿厢间有相互救援用轿厢安全门时,可不执行本条款。

4.5.2 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必须动作正常。

4.5.4 层门锁钩必须动作灵活,在证实锁紧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元件的最小啮合长度为7mm。

4.8.1 限速器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必须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4.8.2 当安全钳可调节时,整定封记应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4.9.1 绳头组合必须安全可靠,且每个绳头组合必须安装防螺母松动和脱落的装置。

4.10.1 电气设备接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线槽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必须可靠接地(PE);

2 接地支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地干线接线柱上,不得互相连接后再接地。

4.11.3 层门与轿门的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层层门必须能够用三角钥匙正常开启;

2 当一个层门或轿门(在多扇门中任何一扇门)非正常打开时,电梯严禁启动或继续运行。

6.2.2 在安装之前,井道周围必须设有保证安全的栏杆或屏障,其高度严禁小于1.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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